游客于2013/10/28 10:30:04写道:
国家湿地公园国家财政投钱保护吗?
游客于2010/5/10 10:14:28写道:
建议:1.以省市为单位进行湿地资源调查、评价;
2.以省市为单位,做湿地保护、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设计;
3.在省市湿地资源调查、评价、总体规划设计基础上,再做国家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与实施计划。
qs于2010/2/24 16:09:57写道:
我认为可以根据湿地的面积\鸟类的品种,湿地重要位置等设湿地级别,只是达到一定级别的湿地就应该保护起来,不是一定非要建立公园,一些自然湿地并不希望太多的人去,但如果要保护,可以设立湿地红线,在一定范围内不可以人工建筑和干预,保持湿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很重要.
湿地公园只是一种保护方式,可以多种保护方式.
游客于2010/2/24 15:54:45写道:
国家林业局怎么理想化的东西太多哟,是不是该多到基层去哟
游客于2010/2/24 15:51:11写道:
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也需要先是省级湿地公园吗,国家林业局应出台申报规范、各级湿地公园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。
游客于2010/2/23 9:16:51写道:
这是官方的本本主义,没有啥实际意义。拿到牌子简单,难得是企业类型的国家湿地公园,资源管理为企业内设机构,一切为企业服务,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办法只是摆设。为什么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中明确: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管理机构必须为事业编制,为政府管理呢!
游客于2010/2/22 17:15:01写道:
还是刘想聪明,说得很到位。赞一下。
游客于2010/2/22 13:56:55写道:
[原文]申报书中要填写的始建时间、批准文号、管理机构名称和性质、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或拟建机构的承诺文件名称及其文号、人员编制、固定经费来源及数额等均与批准文件有关,有了批准建立公园后,地方才能以此为依据,成立机构、确定定编制、机构性质、经费来源等,所以在申报前这几栏怎么填写??
随着湿地公园建设体制的逐步完善,我认为楼下两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可以通过这样的“程序”解决:
一、拟建国家级的湿地公园首先必须是省级湿地公园。其审批权在各省林业厅(局)。
二、成为省级的湿地公园必须是县(市)级湿地公园。其审批权在县(市)林业局。
逐层负责、逐级审批,可能与各地迫切需要国家级的牌子不相适应,其实也很好解决,不用年限限制即可,两天内你能拿到省级的牌子,第三天你当然可以申报国家级的,这样,所谓的批文、始建时间啥的,就会迎刃而解。
对于楼下两位网友的不同意见,其实可以从另外一个层面理解和处理,即,表格中的内容是动态的,可以包含已经完成的,如当地批准的文号或现属管辖机构,也可以包含将要实现的,如拟建的管理机构、经费来源等。
——刘想
游客于2010/2/22 9:59:22写道:
申报书中要填写的始建时间、批准文号、管理机构名称和性质、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或拟建机构的承诺文件名称及其文号、人员编制、固定经费来源及数额等均与批准文件有关,有了批准建立公园后,地方才能以此为依据,成立机构、确定定编制、机构性质、经费来源等,所以在申报前这几栏怎么填写??
浙江湿地于2010/2/22 9:54:01写道:
收了,好事.但申报时要有建立公园机构文件不可能,只能有个承诺.公园没批,不可能成立机构的,要有文件后才能成立.
游客于2010/2/21 18:57:15写道:
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,对保护湿地生态资源,景观资源有推动作用。